中標公告
拂曉報社新聞紙供應商采購項目
中標公告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拂曉報社新聞紙供應商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szhazb-2019-036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19年10月08日
采購日期:2019年10月29日
第一中標供應商名稱:山鷹紙業銷售有限公司
第一中標供應商聯系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勤儉路3號
第二中標供應商名稱:北京興泰榮春紙業有限公司
第二中標供應商聯系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石龍經濟開發區永安路20號3號樓A-4476室
中標金額:承諾每次供貨價不高于正常市場價格
采購人名稱:拂曉報社
地址:宿州市紡織路8號
聯系人:劉傳德 ,夏現法
聯系方式: 0557-3909562 , 0557-3050854
采購機構名稱:宿州市華安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銀河一路銀河廣場小區南棟806
項目負責人:王雅鳴
聯系電話:0557-3039528
公告期限: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月 30日(1個工作日)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宿州市華安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銀河一路迎合廣場小區南棟806室,聯系電話:0557-3039528。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拂曉報社
宿州市華安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2019年 10月29日